高品質商標交易平臺,13年沈澱,2w+成功案例,海量R級商標,一鍵咨詢無需等待◥ --精彩商標
馬上咨詢您當前位置:首頁 > 商標問答 > 應該通※過什麽途徑對商標提出復審?
發布日期:2014-12-17 09:10:25 瀏覽次數:334次
根據我國《商標法》的規定,對駁回申請、不予公告的商標,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。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,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,並書面〇通知申請人。
申請復審時,應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《商標註冊申請駁回復審申請書》,同時附送商標局駁回註冊申請決定書副本及其他證據材料。
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,經審查,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予以受理;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,不予受理,書面通〓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;需要補正的,通知申請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內補正。
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,商標評審委員『會不予受理,書面通知申請人♀並說明理由;期滿未補正的,視為∮撤回申請,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。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商標評審申請後,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,予以駁回,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。
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,應當在申請書中←聲明,並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;期滿未╱提交的,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。
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針對申請人駁回復審申請的事實、理由及請求進行評審,經調查核實後,作@ 出駁回復審裁定。裁定∏結果應書面通知駁回復審申請人。
標簽: 商標復審
本站部分文字及圖片來自於網絡,如有侵權請聯系QQ:2881795167 刪除處理。
下一篇:商標可以使用繁↘體字嗎?
找不到想要的?
10分鐘快速回復